1.干粉滅火器
適用于撲救石油、石油產品、油漆、有機溶劑和電器設備火災。
2.泡沫滅火器
適用于A類、B類及醚、醇、酯、酮、有機酸、雜環等極性溶劑火險場所。
3.二氧化碳滅火器
適用于撲救600伏以下的帶電電器、貴重物品、設備、圖書資料、儀表儀器等場所的初起之火災,以及一般可燃液體的火災。
4.1211滅火器
適用于撲救易燃液體和可燃液體、可燃氣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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